泉豐政綜〔2019〕124號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 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 房屋征收的通告
發布時間:2019-10-15 來源:豐澤區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44095
因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項目改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泉政文〔2015〕139號)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了《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19〕123號),現將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以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泉州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征收范圍紅線圖為準。
三、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22584133。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北峰街道辦事處,電話:22885268。
五、簽約期限: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按規定的時間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六、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咨詢地點: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北峰街道辦事處。
九、被征收人對《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19〕123號)不服的,可在本通告之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
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位于北峰—豐州組團內,是重點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837畝,東至小姐山、馬落山、田厝山,西至天元未來城、西華村、埔頭村、豐州村,北至東西大道,南至北渠(具體見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征收范圍圖)。為切實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及周邊居民的居住條件,維護公共利益,積極穩妥推進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的通知》(泉政文〔2015〕13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和實施房屋征收補償指導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15〕1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征收補償對象及補償方式
1.征收范圍:以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泉州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征收范圍紅線圖為準。
2.征收補償對象:凡在本征收范圍(具體以征收紅線圖為準)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門應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3.補償方式:住宅房屋分為產權調換、貨幣補償、部分產權調換與部分貨幣補償相結合三種方式。店面、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實行貨幣補償。
(1)住宅房屋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必須權屬清楚。凡權屬不清或有產權糾紛的,必須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2)被征收房屋面積較大、產權清楚的,可選擇部分貨幣補償結合部分房屋產權調換,但房屋產權調換部分只按等價置換,不予享受擴購優惠。
(3)產權清楚的被征收住宅面積在30㎡以下(含30㎡)的,原則上只能選擇貨幣補償。
(4)拆除違章建筑按有關規定處理。
4.性質、用途認定依據:以《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或規劃、土地管理等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文件為依據。
5.面積測算依據:面積測量由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依據國家、省、市現行房地產測繪技術規范計算。
(1)對本方案中所列價格無異議、在征收決定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的,其被征收房屋(只針對住宅房屋)除按國家現行的房地產測量規范計算建筑面積外,有下列情況的可優惠計算征收面積:
①圍墻上的大門雨披按50%計算征收面積。
②利用坡屋頂空間作為閣樓的建筑,其樓底高度在2.2米以上,閣樓層高在1.6米以上的部分按50%計算征收面積(層高在1.6米以下的部分按附屬物給予補償)。
③通往屋頂的風樓,層高超過2.2米的,按100%計算征收面積(層高低于2.2米的,按附屬物給予補償)。
④房屋頂層合法建筑面積為底層合法建筑面積1/3以內的(含),不計入總層數。
(2)對本方案中所列價格有異議、未在征收決定公告規定期限內完成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的,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按國家現行房地產測量規范計算,不再適用上述計算面積的優惠辦法。
二、征收組織實施機構
1.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建設局。
2.征收實施單位:按屬地原則,由項目所在北峰街道辦事處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三、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以豐澤人民政府《泉州市豐澤區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公告》規定的時間為準。
四、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分為入戶宣傳、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處理、實地測量、面積核對、簽訂協議、騰空驗收、財務結算(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發放選房號)、建筑物拆除、工程建設、選取安置房、回遷。被征收人應及時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明材料,配合工作人員辦理補償安置相關工作。
五、安置地點
就近地段新建安置房或市、區兩級提供的存量安置房源,實行等價值置換。安置房建設標準按住宅設計規范建設(安置房裝修及設施標準詳見附件8)。
六、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確定辦法
1.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確定: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見》(泉政辦〔2017〕28號)的規定,委托五家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基準價評估,通過截尾均值的方法確定本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補償參考價,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本方案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補償。
2.分戶補償評估價:對本方案所列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由依法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得再以基準價價值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還應對安置房房屋價值同時進行評估,并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評估價值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核結果10日內向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二部分 房屋權屬認定和處理辦法
七、被征收住宅房屋產權手續認定辦法:
(一)已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已登記的住宅房屋:指持有有效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手續完整的住宅房屋,按其所載面積計算補償安置。
(二)未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未登記的住宅房屋嚴格按照市政府《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
1.未經登記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屬一戶一宅對象的住宅房屋,三層以下部分(含三層)可按原批準面積給予補償:
(1)“土改”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記載的住宅房屋;
(2)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公社(鄉、鎮)三級批準基建的住宅房屋;
(3)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前,經縣級政府批準使用耕地基建的或經鄉(鎮)級政府批準使用空閑雜地基建的住宅房屋;
(4)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后,經泉州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基建的住宅房屋;
(5)持有市、區土地清查手續及發票(原件)的住宅房屋;
(6)征收屬市(縣、區)政府建設項目二次安置自建的住宅房屋;
(7)征收屬市(區)委、市(區)政府定點新村建設、舊村改造項目自建的住宅房屋;
(8)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泉州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泉委辦發〔2014〕16號)的規定,補辦基建審批手續的住宅房屋。
2.對于基建手續不完整的未經登記建筑,但屬一戶一宅對象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定協議并搬遷的,可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二級同意基建的,或已繳交土地款的住宅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95%給予補償;
(2)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公社(鄉、鎮)三級同意,但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使用耕地進行基建的,或只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二級同意使用空閑雜地進行基建的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90%給予補償;
(3)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后至2004年10月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04〕277號)前,經大隊(村委會)、鄉(鎮)二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或雜地進行基建的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85%給予補償;
(4)2004年10月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04〕277號)實施后基建的房屋,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泉州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泉委辦發〔2014〕16號)進行處置。其中,2004年10月1日至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前基建的房屋,給予材料費補貼(詳見附件2)。
3.未經批準擴建或基建的未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以三層(含三層)為限,三層以上部分一律不認為可補償面積。按期簽訂協議并搬遷的,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有體現的給予材料費補貼。
ل.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沒有體現的違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補償,其建筑用地按土地征收標準予以補償。
八、集資房、房改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集資房、房改房認定:持有房屋產權證書或持有集資房交款發票并有單位證明,可分別按產權面積結算貨幣補償價值或置換安置房。
九、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持有合法用地手續,但未經規劃、國土、住建部門等行政機關批準,位于主、次干道等作為商業或服務業的房屋,具備店面門面結構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且征收期間仍在經營,并持有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的,可按規定認定為未經登記的經營性用房。
十、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對有合法用地基建審批手續的企業用房,按其產權登記手續所載面積計算補償(詳見附件3);對持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而未登記企業用房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按實際面積認定計算為可補償面積,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有體現的企業用房,給予一定的材料費補貼;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沒有體現的企業用房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部分 貨幣補償及優惠獎勵辦法
十一、基本原則
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總額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含土地補償、建安費用補償和裝修裝飾補償)、被征收人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相關獎勵款項等。征收人可以選擇按本方案所列相應類別房屋的基準價格進行貨幣補償,也可以要求進行分戶評估,按分戶評估結果結合產權調查認定規定進行貨幣補償。
十二、貨幣補償標準
采取基準價格補償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單價(含土地)分類補償標準如下:
1、住宅的補償標準:本方案第七條、第八條所列各類住宅房屋按相應補償單價計算(詳見附件1)。其中,有辦理產權手續的集資房、房改房,其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補償單價按框架總三層單價執行(詳見附件1);未辦理產權手續的按框架總四層單價執行(詳見附件1)。被征收房屋裝修補償單價單獨計算(詳見附件6)。
2、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補償標準:
位于主、次干道,利用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的,按認定面積給予一次性終止經營補貼。
經營性用房進深以原建筑結構臨街或臨主要道路第一層第一自然間計算,進深最多不得超過8米。
3、企業用地的補償標準:
(1)經批準并辦理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43.67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
(2)經批準并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31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或取得原鯉城區政府批準的用地批復,按 22萬元/畝給予補償;
(3)被征收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企業用地,只持有向社區征用土地手續的,并付清全部征地款,在2004年10月1日前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按該地段集體劃撥用地基準地價的80%給予補償;在2004年10月1日之后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其土地補償費按耕地征用標準補償,并給予2萬元/畝土地平整費補貼。此筆款項中的土地補償可由社區委托企業單位代領,企業單位應提供社區開具的委托書。
(4)在規定征收期間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的企業,持有合法用地國有(或集體)出讓、劃撥土地每畝按相應補償標準10%給予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4、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補償標準
按認定可補償面積,并依據對應結構及類別給予貨幣補償(詳見附件3)。
十三、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
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依照市政府《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征收補償的指導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其中:
1.對在簽約期限內全部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給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評估價值單價2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對征收非住宅房屋給予每平方米評估價值單價1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2.屬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且在中心市區無其他住房的被征收人,其全部選擇貨幣補償方式,若其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則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款按人均建筑面積20平方米補足?!叭司钡挠嬎愎綖椋喝司ㄖ娣e=認定的可以補償建筑面積÷征收決定作出前被征收房屋戶口簿記載的人口數(被征收房屋戶口簿記載的人口需為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直系親屬且為常住人口)。
第四部分 住宅產權調換結算及保障辦法
十四、基本原則
依法實行房屋等價置換,即先計算貨幣補償,再進行有條件限量等價值產權調換。
1.持有登記完整房屋產權手續的,可以按其辦證面積申請產權調換;
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的,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嚴格按“一戶一宅”控制產權調換面積,合理控制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原則上被征收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以用地面積120㎡(使用山坡地或雜地建設的房屋,其認定可以產權調換的用地面積最高為150㎡),建筑層數三層以內(含三層)為限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超過部分實行貨幣補償。
十五、產權調換結算辦法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按以下辦法進行結算:
1.本方案就近地段建設的新建安置房評估基準價格為7784元/㎡。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優惠后的結算價格為5820元/㎡。
2.根據本方案可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按補償單價計算的補償價值應在選房時結算,但房屋補償價值超過安置房價值部分的金額,可與附屬物(清點的附屬物單價詳見附件7)等補償款按規定發放。
3.原則上每個產權戶(即每個選房號)所選安置房屋面積應與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面積一致。但因安置房戶型、結構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面積的在20㎡以內(含20㎡),按5820元/㎡計算;超過20㎡(不含20㎡)以上的部分,按該區域即時市場價格結算。
十六、產權調換選房辦法
實行“先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先選房”原則。由征收單位發給《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經公示無異議后,被征收人憑《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換取《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安置時被征收人憑《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按順序選房并簽訂選房安置協議。
十七、住房困難戶保障辦法
根據有關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對在搬遷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期搬遷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辦理。
第五部分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十八、搬遷獎勵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門可以給予每產權戶最高5萬元(安置面積80㎡以上含80㎡)、(公寓型住宅每產權戶最高3萬)的按期搬遷獎勵。
十九、搬遷費標準
1.住宅: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 5 元/㎡·次(詳見附件4)。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發放一次搬遷費;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發放兩次搬遷費。
2.店面、未登記經營性用房: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詳見附件4)。
3.企業廠房: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詳見附件4)。其中,(1)對于可恢復使用的設備由被征收人處置,按標準給予補助(詳見附件5)。(2)對于因搬遷喪失使用功能的大型、特種機器設備,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經現場核實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二十、住宅的過渡方式
由被征收人領取臨時安置補助費自行過渡。被征收人確實無法自行過渡的,由征收人提供周轉用房,不再發放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十一、住宅臨時安置費標準
1.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元/㎡·月(詳見附件4)。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按擬安置的建筑面積計算,自被征收人簽訂協議并騰空房屋之日至征收部門交房之日止;臨時安置費不足1600元/月·戶的,按每月每戶1600元發放。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按可貨幣補償面積計算,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2.除不可抗力外,過渡期限超出36個月的,從逾期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自行過渡的被征收人支付雙倍臨時安置費。享受臨時安置費每月每戶1600元保障的,遇逾期安置的,若按實際征收的面積雙倍計算,臨時安置費超過以上優惠標準的,按實際征收面積重新核準臨時安置費;不超過優惠標準的仍按原標準執行,不予雙倍補助。遇逾期安置的,對使用周轉用房的被征收人按規定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費。
3被征收集資房、房改房面積不足80㎡(含80㎡)按1000元/套·月的標準發給臨時過渡補助費;超過80㎡,小于200㎡按1600元/套·月標準發給臨時過渡補助費;超過200㎡的按實際計算。
二十二、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企業廠房的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被征收人可選擇以下標準之一進行補償:
1.根據稅務、統計部門提供的經營者近3年平均凈利潤確定;
2.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標準為30元/㎡·月,企業廠房標準為18元/㎡·月,并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補償。
第六部分 補償決定
二十三、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達不成協議的,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豐澤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補償決定認定的補償金額以經鑒定認可的評估結果作為依據,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本方案規定的優惠獎勵辦法。
第七部分 附則
二十四、其他類型建筑的補償辦法
征收中涉及軍事設施、學校、黨政機關辦公用地可依法依規采取用地置換的辦法;文物古跡等其他房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祠堂、宮廟按統規自建處理。
二十五、適用范圍
本方案自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本方案只適用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不作為其它項目征收補償安置的依據。
鑒于片區房屋征收工作的延續性、可操作性,本方案與北峰開發建設指揮部以往片區房屋征收慣例不一致的,提請市、區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建設指揮部研究確定。
二十六、本方案解釋權歸豐澤區住房和建設局。
附件:1.被征收各類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2.被征收各類住宅材料費補貼單價表
3.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單價
4.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
5.設備搬遷補助標準
6.被征收住宅裝修分類及補償單價表
7.附屬物補償表
8.新建安置房價格及裝修、設施標準
附件1
被征收各類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單位:元/㎡
結構 |
總一層 |
總二層 |
總三層 |
總四層 |
總五層及以上 |
框架 |
8730 |
7275 |
5820 |
5238 |
4947 |
磚混 |
8460 |
7050 |
5640 |
5076 |
4794 |
石混 |
8235 |
6863 |
5490 |
4941 |
4667 |
磚木、 石木、 石、土木 |
8085 |
6738 |
5390 |
4851 |
4582 |
備注: 1.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裝修裝飾價值,裝修裝飾補償另計。 2.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按期搬遷獎勵、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及 購房補助。 3.本表所列單價為兩證齊全已登記住宅房屋及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且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住宅房屋的補償單價。 |
附件2
被征收各類住宅材料費補貼單價表
單位:元/㎡
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混 |
其他 |
較好 |
1600 |
1500 |
1400 |
一般 |
1500 |
1400 |
1300 |
主體無裝修 |
1400 |
1300 |
1200 |
備注:材料費包含建筑用地、二次裝修及建安費。 |
附件3
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單價
建筑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石混 |
磚木 |
土木 |
鋼結構 |
較好 |
1400 |
1280 |
900 |
850 |
750 |
一般 |
1250 |
1150 |
750 |
700 |
650 |
主體無裝修 |
1050 |
1000 |
650 |
600 |
400 |
備注: 1.鋼結構的認定標準:承重柱應是混凝土柱或鋼管柱、工字鋼、槽鋼立柱,機磚或空心磚圍護墻,屋面為彩鋼板,跨度8米以上,跨度超過8米,每增加5米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 2.廠房層高超過4米的,超過部分,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詳見附件表三){公式:〔(實際高度-4米)×5%)×補償單價〕}。層高計算從室內地面至檐口計算高度。 |
單位:元/
附件4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
項目 |
搬遷補助費(元/㎡·次) |
臨時過渡補助費(元/㎡·月) |
||
住宅 |
經營性用房 |
工廠倉庫 |
||
標準 |
5 |
6 |
6 |
住宅 |
8 |
附件5
設備搬遷補助標準
設備名稱 |
補助單價 |
2-5噸 |
500-1000元/臺 |
5-10噸 |
1100—2000元/臺 |
10-15噸 |
2100—3000元/臺 |
15噸以上 |
4000元/臺 |
行吊 |
6000元/臺 |
附件6
被征收住宅裝修分類及補償單價表
金額單位:元/㎡
類別 |
補償金額 |
主要特征 |
一檔 |
600 |
外墻三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入戶門為防盜門,室內實木門; 樓梯為實木扶手,知名品牌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內墻面為ICI涂料粉刷、木墻裙、局部貼墻紙,局部有造型; 天棚為木吊頂、四周角線,帶燈座(較豪華); 室內設有不可移動組合式壁柜; 廚房樓地面缸磚、花崗巖,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整體櫥柜; 衛生間樓地面防滑磚,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知名品牌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二檔 |
500 |
外墻兩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
三檔 |
400 |
外墻一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
四檔 |
3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廚房樓地面普通瓷磚,墻面粉刷,簡易灶臺; |
五檔 |
2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
備注: 1.區分裝修檔次應根據材料檔次、做工精細度等因素綜合判斷。 2.選擇全部貨幣補償方式的,裝飾裝修價值可享受20%貨幣補償方式獎勵。裝飾裝修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再享受獎勵。 3.選擇全部產權調換方式或部分產權調換部分貨幣補償方式的,不再享受獎勵。 |
附件7
附屬物補償表
一、房屋附屬物 |
||||
項目 |
種 類 |
計算單位 |
單價(元) |
說 明 |
井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磚 |
立方米 |
200-25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80-250 |
|
|
土井 |
立方米 |
100-150 |
|
|
水泥墻 |
立方米 |
150-200 |
|
|
民用機井 |
米 |
180 |
根據實際深度計算 |
|
農田灌溉用機井 |
個 |
5000-10000 |
指口徑在8米以上的 |
|
廢井 |
口 |
200-500 |
|
|
門 |
電動門 |
平方米 |
600 |
室外圍墻全封閉,其中電機每臺補償1200元 |
不銹鋼門 |
平方米 |
600 |
||
鍍鋅板門 |
平方米 |
260 |
||
圍墻 |
土 |
立方米 |
25-35 |
|
磚石混 |
立方米 |
80 |
|
|
空心磚 |
立方米 |
150-20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50-180 |
|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
磚 |
立方米 |
320-380 |
|
|
擋土墻 |
亂毛石 |
立方米 |
70 |
|
條 石 |
立方米 |
200-250 |
|
|
庭埕 |
石 板 |
平方米 |
80-100 |
應分“大鋪”、“中鋪”、“碎鋪”不同價值計算補償 |
磚 |
平方米 |
80-100 |
|
|
水 泥 |
平方米 |
50-80 |
|
|
爐灶 |
土 |
個 |
200 |
按爐口計補償 |
磚 |
個 |
250-350 |
分別有帶煙囪的雙連灶、無煙囪雙連灶、單口灶等 |
|
瓷 貼 |
個 |
400-500 |
按爐口計補償 |
|
上柜 |
米 |
350 |
廚房成套整體灶臺 |
|
下柜 |
米 |
600 |
||
焙 灶 |
個 |
300 |
用于烘焙龍眼、荔枝等 |
|
菜臺 |
水泥面菜臺 |
平方米 |
30 |
|
貼瓷磚菜臺 |
平方米 |
50 |
|
|
水池 水柜 |
抹水泥磚 |
個 |
80-100 |
指廚房或浴室內洗刷用小水池小水柜或室外搭設 |
磚貼瓷磚 |
個 |
100-150 |
||
洗手盆 |
個 |
350 |
花崗巖、大理石寬式臺面的 |
|
廁所 |
茅 廁 |
間 |
600 |
室外 |
三化廁 |
個 |
1500 |
適用民宅 |
|
公 廁 |
平方米 |
500 |
室外 |
|
蹲 位 |
個 |
100 |
室內 |
|
坐 盆 |
個 |
200 |
室內 |
|
水塔 |
普 通 |
個 |
400-600 |
|
不銹鋼 |
個 |
500-800 |
|
|
磚混 |
個 |
800 |
3噸以下 |
|
磚混 |
個 |
1300 |
4-6噸 |
|
混凝土 |
個 |
1300 |
小3噸及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1800 |
中6噸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2800 |
大6-10噸 |
|
混凝土 |
立方米 |
300 |
10噸以上 |
|
變壓器 |
按供電部門安裝價格補償,應提供發票和合同等材料 |
遷移的,按供電部門的遷移費補償,應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三相電 |
20A |
臺 |
1520 |
應提供電力部門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或以電力部門的發票金額進行補償 |
40A |
臺 |
3040 |
||
60A |
臺 |
4560 |
||
其 他 |
閣樓、風樓及附屬物 |
平方米 |
250-300 |
和房屋同時建造且層高H<2.2m |
木制大壁櫥 |
米 |
300-1000 |
高度應不低于1.5米 |
|
浴 室 |
間 |
|
指室外單獨建造 |
|
柴 間 |
平方米 |
50 |
室外搭設(包括什物儲藏間) |
|
化糞池 |
立方米 |
400 |
適用企業 |
|
沼氣池 |
立方米 |
600 |
適用企業 |
|
太陽能 |
臺 |
2000-3000 |
指遷移費用 |
|
空氣能 |
臺 |
5000 |
指遷移費用 |
|
電話移機 |
部 |
15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有線電視 |
部 |
8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寬帶移機 |
部 |
2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空調移機 |
臺 |
150 |
|
|
水表開戶 |
戶 |
|
以自來水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電表開戶 |
戶 |
|
以電力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天然氣開戶 |
戶 |
|
以天然氣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視頻監控遷移費 |
個 |
300 |
按監控探頭數量計算 |
|
室外樓梯(鐵) |
臺階 |
80 |
不銹鋼參照 |
|
有圍護曬臺 |
平方米 |
150 |
|
|
雨遮 |
平方米 |
380 |
指水泥 |
|
牲畜用房 |
平方米 |
30-50 |
指室外豬、牛、雞、羊舍等 |
|
路燈 |
桿 |
300 |
指庭院或露臺照明的帶有燈桿的燈 |
|
果雜樹 |
株 |
|
按照征地標準執行 |
|
二、簡易搭蓋(臨時建筑) |
||||
序號 |
類別 |
單價(元/m2) |
說 明 |
|
1 |
主架為竹(木),屋面為油毛毯 |
40-60 |
高3m以上 |
|
2 |
墻體為機磚、空心磚、木層架、屋面為油毛毯(石棉瓦) |
120-15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3 |
鐵支架、角鐵屋架,屋面為彩鋼板,無圍護的搭蓋 |
150-20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4 |
墻體為機磚、空心撾、角鐵屋架,屋面為鐵皮 |
200-24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5 |
工業廠房類的簡易建筑,四周磚墻體或鐵皮圍或方石,鋼屋面或石棉瓦或磚瓦,屋架及承重架為輕型構架 |
250-300 |
層高4米以下 |
|
6 |
活動板房 |
300 |
|
|
7 |
鋼結構大棚 |
50 |
|
附件8
新建安置房價格及裝修、設施標準
一、單價:7784元/㎡(該價格不含室內二次裝修) |
||
|
||
二、裝修標準 |
||
序號 |
分項名稱 |
住 宅 |
1 |
外 墻 |
外墻涂料或面磚 |
2 |
內 墻 |
混合砂漿找平 |
3 |
頂 棚 |
混合砂漿找平 |
4 |
地 面 |
混凝土結構樓地面 |
5 |
門 |
鋼制單扇防盜防火門(入戶) |
6 |
窗 |
塑鋼或鋁合金窗 |
7 |
廚 房 |
地面水泥砂漿找平加防水涂料 |
8 |
衛生間 |
地面水泥砂漿找平加防水涂料 |
9 |
陽 臺 |
混凝土結構樓面 |
10 |
電 梯 |
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
11 |
自來水 |
接到入戶 |
12 |
電 源 |
接到入戶開關箱 |
備注:具體安置房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為準。 |
因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項目改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泉政文〔2015〕139號)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了《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19〕123號),現將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以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泉州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征收范圍紅線圖為準。
三、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22584133。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北峰街道辦事處,電話:22885268。
五、簽約期限: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按規定的時間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六、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咨詢地點: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北峰街道辦事處。
九、被征收人對《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19〕123號)不服的,可在本通告之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
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位于北峰—豐州組團內,是重點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837畝,東至小姐山、馬落山、田厝山,西至天元未來城、西華村、埔頭村、豐州村,北至東西大道,南至北渠(具體見西華洋滯洪片區豐澤段改造項目征收范圍圖)。為切實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及周邊居民的居住條件,維護公共利益,積極穩妥推進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的通知》(泉政文〔2015〕13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和實施房屋征收補償指導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15〕1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征收補償對象及補償方式
1.征收范圍:以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泉州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征收范圍紅線圖為準。
2.征收補償對象:凡在本征收范圍(具體以征收紅線圖為準)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門應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3.補償方式:住宅房屋分為產權調換、貨幣補償、部分產權調換與部分貨幣補償相結合三種方式。店面、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實行貨幣補償。
(1)住宅房屋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必須權屬清楚。凡權屬不清或有產權糾紛的,必須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2)被征收房屋面積較大、產權清楚的,可選擇部分貨幣補償結合部分房屋產權調換,但房屋產權調換部分只按等價置換,不予享受擴購優惠。
(3)產權清楚的被征收住宅面積在30㎡以下(含30㎡)的,原則上只能選擇貨幣補償。
(4)拆除違章建筑按有關規定處理。
4.性質、用途認定依據:以《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或規劃、土地管理等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文件為依據。
5.面積測算依據:面積測量由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依據國家、省、市現行房地產測繪技術規范計算。
(1)對本方案中所列價格無異議、在征收決定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的,其被征收房屋(只針對住宅房屋)除按國家現行的房地產測量規范計算建筑面積外,有下列情況的可優惠計算征收面積:
①圍墻上的大門雨披按50%計算征收面積。
②利用坡屋頂空間作為閣樓的建筑,其樓底高度在2.2米以上,閣樓層高在1.6米以上的部分按50%計算征收面積(層高在1.6米以下的部分按附屬物給予補償)。
③通往屋頂的風樓,層高超過2.2米的,按100%計算征收面積(層高低于2.2米的,按附屬物給予補償)。
④房屋頂層合法建筑面積為底層合法建筑面積1/3以內的(含),不計入總層數。
(2)對本方案中所列價格有異議、未在征收決定公告規定期限內完成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的,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按國家現行房地產測量規范計算,不再適用上述計算面積的優惠辦法。
二、征收組織實施機構
1.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建設局。
2.征收實施單位:按屬地原則,由項目所在北峰街道辦事處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三、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以豐澤人民政府《泉州市豐澤區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公告》規定的時間為準。
四、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分為入戶宣傳、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處理、實地測量、面積核對、簽訂協議、騰空驗收、財務結算(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發放選房號)、建筑物拆除、工程建設、選取安置房、回遷。被征收人應及時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明材料,配合工作人員辦理補償安置相關工作。
五、安置地點
就近地段新建安置房或市、區兩級提供的存量安置房源,實行等價值置換。安置房建設標準按住宅設計規范建設(安置房裝修及設施標準詳見附件8)。
六、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確定辦法
1.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確定: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見》(泉政辦〔2017〕28號)的規定,委托五家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基準價評估,通過截尾均值的方法確定本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補償參考價,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本方案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補償。
2.分戶補償評估價:對本方案所列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由依法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得再以基準價價值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還應對安置房房屋價值同時進行評估,并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評估價值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核結果10日內向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二部分 房屋權屬認定和處理辦法
七、被征收住宅房屋產權手續認定辦法:
(一)已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已登記的住宅房屋:指持有有效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手續完整的住宅房屋,按其所載面積計算補償安置。
(二)未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未登記的住宅房屋嚴格按照市政府《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
1.未經登記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屬一戶一宅對象的住宅房屋,三層以下部分(含三層)可按原批準面積給予補償:
(1)“土改”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記載的住宅房屋;
(2)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公社(鄉、鎮)三級批準基建的住宅房屋;
(3)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前,經縣級政府批準使用耕地基建的或經鄉(鎮)級政府批準使用空閑雜地基建的住宅房屋;
(4)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后,經泉州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基建的住宅房屋;
(5)持有市、區土地清查手續及發票(原件)的住宅房屋;
(6)征收屬市(縣、區)政府建設項目二次安置自建的住宅房屋;
(7)征收屬市(區)委、市(區)政府定點新村建設、舊村改造項目自建的住宅房屋;
(8)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泉州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泉委辦發〔2014〕16號)的規定,補辦基建審批手續的住宅房屋。
2.對于基建手續不完整的未經登記建筑,但屬一戶一宅對象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定協議并搬遷的,可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二級同意基建的,或已繳交土地款的住宅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95%給予補償;
(2)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公社(鄉、鎮)三級同意,但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使用耕地進行基建的,或只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二級同意使用空閑雜地進行基建的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90%給予補償;
(3)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泉政〔1995〕綜309號)實施后至2004年10月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04〕277號)前,經大隊(村委會)、鄉(鎮)二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或雜地進行基建的房屋,可按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建筑面積不超過85%給予補償;
(4)2004年10月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04〕277號)實施后基建的房屋,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泉州市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認定及分類處置的指導意見》(泉委辦發〔2014〕16號)進行處置。其中,2004年10月1日至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前基建的房屋,給予材料費補貼(詳見附件2)。
3.未經批準擴建或基建的未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以三層(含三層)為限,三層以上部分一律不認為可補償面積。按期簽訂協議并搬遷的,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有體現的給予材料費補貼。
ل.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沒有體現的違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補償,其建筑用地按土地征收標準予以補償。
八、集資房、房改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集資房、房改房認定:持有房屋產權證書或持有集資房交款發票并有單位證明,可分別按產權面積結算貨幣補償價值或置換安置房。
九、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持有合法用地手續,但未經規劃、國土、住建部門等行政機關批準,位于主、次干道等作為商業或服務業的房屋,具備店面門面結構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且征收期間仍在經營,并持有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的,可按規定認定為未經登記的經營性用房。
十、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對有合法用地基建審批手續的企業用房,按其產權登記手續所載面積計算補償(詳見附件3);對持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而未登記企業用房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按實際面積認定計算為可補償面積,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有體現的企業用房,給予一定的材料費補貼;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沒有體現的企業用房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部分 貨幣補償及優惠獎勵辦法
十一、基本原則
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總額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含土地補償、建安費用補償和裝修裝飾補償)、被征收人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相關獎勵款項等。征收人可以選擇按本方案所列相應類別房屋的基準價格進行貨幣補償,也可以要求進行分戶評估,按分戶評估結果結合產權調查認定規定進行貨幣補償。
十二、貨幣補償標準
采取基準價格補償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單價(含土地)分類補償標準如下:
1、住宅的補償標準:本方案第七條、第八條所列各類住宅房屋按相應補償單價計算(詳見附件1)。其中,有辦理產權手續的集資房、房改房,其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補償單價按框架總三層單價執行(詳見附件1);未辦理產權手續的按框架總四層單價執行(詳見附件1)。被征收房屋裝修補償單價單獨計算(詳見附件6)。
2、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補償標準:
位于主、次干道,利用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的,按認定面積給予一次性終止經營補貼。
經營性用房進深以原建筑結構臨街或臨主要道路第一層第一自然間計算,進深最多不得超過8米。
3、企業用地的補償標準:
(1)經批準并辦理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43.67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
(2)經批準并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31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或取得原鯉城區政府批準的用地批復,按 22萬元/畝給予補償;
(3)被征收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企業用地,只持有向社區征用土地手續的,并付清全部征地款,在2004年10月1日前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按該地段集體劃撥用地基準地價的80%給予補償;在2004年10月1日之后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其土地補償費按耕地征用標準補償,并給予2萬元/畝土地平整費補貼。此筆款項中的土地補償可由社區委托企業單位代領,企業單位應提供社區開具的委托書。
(4)在規定征收期間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的企業,持有合法用地國有(或集體)出讓、劃撥土地每畝按相應補償標準10%給予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4、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補償標準
按認定可補償面積,并依據對應結構及類別給予貨幣補償(詳見附件3)。
十三、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
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依照市政府《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征收補償的指導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其中:
1.對在簽約期限內全部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給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評估價值單價2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對征收非住宅房屋給予每平方米評估價值單價1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2.屬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且在中心市區無其他住房的被征收人,其全部選擇貨幣補償方式,若其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則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款按人均建筑面積20平方米補足?!叭司钡挠嬎愎綖椋喝司ㄖ娣e=認定的可以補償建筑面積÷征收決定作出前被征收房屋戶口簿記載的人口數(被征收房屋戶口簿記載的人口需為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直系親屬且為常住人口)。
第四部分 住宅產權調換結算及保障辦法
十四、基本原則
依法實行房屋等價置換,即先計算貨幣補償,再進行有條件限量等價值產權調換。
1.持有登記完整房屋產權手續的,可以按其辦證面積申請產權調換;
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的,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嚴格按“一戶一宅”控制產權調換面積,合理控制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原則上被征收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以用地面積120㎡(使用山坡地或雜地建設的房屋,其認定可以產權調換的用地面積最高為150㎡),建筑層數三層以內(含三層)為限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超過部分實行貨幣補償。
十五、產權調換結算辦法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按以下辦法進行結算:
1.本方案就近地段建設的新建安置房評估基準價格為7784元/㎡。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優惠后的結算價格為5820元/㎡。
2.根據本方案可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按補償單價計算的補償價值應在選房時結算,但房屋補償價值超過安置房價值部分的金額,可與附屬物(清點的附屬物單價詳見附件7)等補償款按規定發放。
3.原則上每個產權戶(即每個選房號)所選安置房屋面積應與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面積一致。但因安置房戶型、結構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面積的在20㎡以內(含20㎡),按5820元/㎡計算;超過20㎡(不含20㎡)以上的部分,按該區域即時市場價格結算。
十六、產權調換選房辦法
實行“先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先選房”原則。由征收單位發給《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經公示無異議后,被征收人憑《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換取《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安置時被征收人憑《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按順序選房并簽訂選房安置協議。
十七、住房困難戶保障辦法
根據有關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對在搬遷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期搬遷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辦理。
第五部分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十八、搬遷獎勵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門可以給予每產權戶最高5萬元(安置面積80㎡以上含80㎡)、(公寓型住宅每產權戶最高3萬)的按期搬遷獎勵。
十九、搬遷費標準
1.住宅: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 5 元/㎡·次(詳見附件4)。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發放一次搬遷費;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發放兩次搬遷費。
2.店面、未登記經營性用房: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詳見附件4)。
3.企業廠房: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詳見附件4)。其中,(1)對于可恢復使用的設備由被征收人處置,按標準給予補助(詳見附件5)。(2)對于因搬遷喪失使用功能的大型、特種機器設備,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經現場核實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二十、住宅的過渡方式
由被征收人領取臨時安置補助費自行過渡。被征收人確實無法自行過渡的,由征收人提供周轉用房,不再發放住宅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十一、住宅臨時安置費標準
1.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元/㎡·月(詳見附件4)。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按擬安置的建筑面積計算,自被征收人簽訂協議并騰空房屋之日至征收部門交房之日止;臨時安置費不足1600元/月·戶的,按每月每戶1600元發放。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按可貨幣補償面積計算,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2.除不可抗力外,過渡期限超出36個月的,從逾期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自行過渡的被征收人支付雙倍臨時安置費。享受臨時安置費每月每戶1600元保障的,遇逾期安置的,若按實際征收的面積雙倍計算,臨時安置費超過以上優惠標準的,按實際征收面積重新核準臨時安置費;不超過優惠標準的仍按原標準執行,不予雙倍補助。遇逾期安置的,對使用周轉用房的被征收人按規定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費。
3被征收集資房、房改房面積不足80㎡(含80㎡)按1000元/套·月的標準發給臨時過渡補助費;超過80㎡,小于200㎡按1600元/套·月標準發給臨時過渡補助費;超過200㎡的按實際計算。
二十二、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企業廠房的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被征收人可選擇以下標準之一進行補償:
1.根據稅務、統計部門提供的經營者近3年平均凈利潤確定;
2.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標準為30元/㎡·月,企業廠房標準為18元/㎡·月,并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補償。
第六部分 補償決定
二十三、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達不成協議的,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豐澤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補償決定認定的補償金額以經鑒定認可的評估結果作為依據,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本方案規定的優惠獎勵辦法。
第七部分 附則
二十四、其他類型建筑的補償辦法
征收中涉及軍事設施、學校、黨政機關辦公用地可依法依規采取用地置換的辦法;文物古跡等其他房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祠堂、宮廟按統規自建處理。
二十五、適用范圍
本方案自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本方案只適用泉州市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不作為其它項目征收補償安置的依據。
鑒于片區房屋征收工作的延續性、可操作性,本方案與北峰開發建設指揮部以往片區房屋征收慣例不一致的,提請市、區西華洋滯洪片區改造項目建設指揮部研究確定。
二十六、本方案解釋權歸豐澤區住房和建設局。
附件:1.被征收各類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2.被征收各類住宅材料費補貼單價表
3.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單價
4.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
5.設備搬遷補助標準
6.被征收住宅裝修分類及補償單價表
7.附屬物補償表
8.新建安置房價格及裝修、設施標準
附件1
被征收各類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單位:元/㎡
結構 |
總一層 |
總二層 |
總三層 |
總四層 |
總五層及以上 |
框架 |
8730 |
7275 |
5820 |
5238 |
4947 |
磚混 |
8460 |
7050 |
5640 |
5076 |
4794 |
石混 |
8235 |
6863 |
5490 |
4941 |
4667 |
磚木、 石木、 石、土木 |
8085 |
6738 |
5390 |
4851 |
4582 |
備注: 1.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裝修裝飾價值,裝修裝飾補償另計。 2.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按期搬遷獎勵、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及 購房補助。 3.本表所列單價為兩證齊全已登記住宅房屋及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且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住宅房屋的補償單價。 |
附件2
被征收各類住宅材料費補貼單價表
單位:元/㎡
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混 |
其他 |
較好 |
1600 |
1500 |
1400 |
一般 |
1500 |
1400 |
1300 |
主體無裝修 |
1400 |
1300 |
1200 |
備注:材料費包含建筑用地、二次裝修及建安費。 |
附件3
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單價
建筑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石混 |
磚木 |
土木 |
鋼結構 |
較好 |
1400 |
1280 |
900 |
850 |
750 |
一般 |
1250 |
1150 |
750 |
700 |
650 |
主體無裝修 |
1050 |
1000 |
650 |
600 |
400 |
備注: 1.鋼結構的認定標準:承重柱應是混凝土柱或鋼管柱、工字鋼、槽鋼立柱,機磚或空心磚圍護墻,屋面為彩鋼板,跨度8米以上,跨度超過8米,每增加5米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 2.廠房層高超過4米的,超過部分,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詳見附件表三){公式:〔(實際高度-4米)×5%)×補償單價〕}。層高計算從室內地面至檐口計算高度。 |
單位:元/
附件4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
項目 |
搬遷補助費(元/㎡·次) |
臨時過渡補助費(元/㎡·月) |
||
住宅 |
經營性用房 |
工廠倉庫 |
||
標準 |
5 |
6 |
6 |
住宅 |
8 |
附件5
設備搬遷補助標準
設備名稱 |
補助單價 |
2-5噸 |
500-1000元/臺 |
5-10噸 |
1100—2000元/臺 |
10-15噸 |
2100—3000元/臺 |
15噸以上 |
4000元/臺 |
行吊 |
6000元/臺 |
附件6
被征收住宅裝修分類及補償單價表
金額單位:元/㎡
類別 |
補償金額 |
主要特征 |
一檔 |
600 |
外墻三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入戶門為防盜門,室內實木門; 樓梯為實木扶手,知名品牌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內墻面為ICI涂料粉刷、木墻裙、局部貼墻紙,局部有造型; 天棚為木吊頂、四周角線,帶燈座(較豪華); 室內設有不可移動組合式壁柜; 廚房樓地面缸磚、花崗巖,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整體櫥柜; 衛生間樓地面防滑磚,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知名品牌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二檔 |
500 |
外墻兩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
三檔 |
400 |
外墻一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
四檔 |
3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廚房樓地面普通瓷磚,墻面粉刷,簡易灶臺; |
五檔 |
2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
備注: 1.區分裝修檔次應根據材料檔次、做工精細度等因素綜合判斷。 2.選擇全部貨幣補償方式的,裝飾裝修價值可享受20%貨幣補償方式獎勵。裝飾裝修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再享受獎勵。 3.選擇全部產權調換方式或部分產權調換部分貨幣補償方式的,不再享受獎勵。 |
附件7
附屬物補償表
一、房屋附屬物 |
||||
項目 |
種 類 |
計算單位 |
單價(元) |
說 明 |
井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磚 |
立方米 |
200-25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80-250 |
|
|
土井 |
立方米 |
100-150 |
|
|
水泥墻 |
立方米 |
150-200 |
|
|
民用機井 |
米 |
180 |
根據實際深度計算 |
|
農田灌溉用機井 |
個 |
5000-10000 |
指口徑在8米以上的 |
|
廢井 |
口 |
200-500 |
|
|
門 |
電動門 |
平方米 |
600 |
室外圍墻全封閉,其中電機每臺補償1200元 |
不銹鋼門 |
平方米 |
600 |
||
鍍鋅板門 |
平方米 |
260 |
||
圍墻 |
土 |
立方米 |
25-35 |
|
磚石混 |
立方米 |
80 |
|
|
空心磚 |
立方米 |
150-20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50-180 |
|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
磚 |
立方米 |
320-380 |
|
|
擋土墻 |
亂毛石 |
立方米 |
70 |
|
條 石 |
立方米 |
200-250 |
|
|
庭埕 |
石 板 |
平方米 |
80-100 |
應分“大鋪”、“中鋪”、“碎鋪”不同價值計算補償 |
磚 |
平方米 |
80-100 |
|
|
水 泥 |
平方米 |
50-80 |
|
|
爐灶 |
土 |
個 |
200 |
按爐口計補償 |
磚 |
個 |
250-350 |
分別有帶煙囪的雙連灶、無煙囪雙連灶、單口灶等 |
|
瓷 貼 |
個 |
400-500 |
按爐口計補償 |
|
上柜 |
米 |
350 |
廚房成套整體灶臺 |
|
下柜 |
米 |
600 |
||
焙 灶 |
個 |
300 |
用于烘焙龍眼、荔枝等 |
|
菜臺 |
水泥面菜臺 |
平方米 |
30 |
|
貼瓷磚菜臺 |
平方米 |
50 |
|
|
水池 水柜 |
抹水泥磚 |
個 |
80-100 |
指廚房或浴室內洗刷用小水池小水柜或室外搭設 |
磚貼瓷磚 |
個 |
100-150 |
||
洗手盆 |
個 |
350 |
花崗巖、大理石寬式臺面的 |
|
廁所 |
茅 廁 |
間 |
600 |
室外 |
三化廁 |
個 |
1500 |
適用民宅 |
|
公 廁 |
平方米 |
500 |
室外 |
|
蹲 位 |
個 |
100 |
室內 |
|
坐 盆 |
個 |
200 |
室內 |
|
水塔 |
普 通 |
個 |
400-600 |
|
不銹鋼 |
個 |
500-800 |
|
|
磚混 |
個 |
800 |
3噸以下 |
|
磚混 |
個 |
1300 |
4-6噸 |
|
混凝土 |
個 |
1300 |
小3噸及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1800 |
中6噸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2800 |
大6-10噸 |
|
混凝土 |
立方米 |
300 |
10噸以上 |
|
變壓器 |
按供電部門安裝價格補償,應提供發票和合同等材料 |
遷移的,按供電部門的遷移費補償,應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三相電 |
20A |
臺 |
1520 |
應提供電力部門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或以電力部門的發票金額進行補償 |
40A |
臺 |
3040 |
||
60A |
臺 |
4560 |
||
其 他 |
閣樓、風樓及附屬物 |
平方米 |
250-300 |
和房屋同時建造且層高H<2.2m |
木制大壁櫥 |
米 |
300-1000 |
高度應不低于1.5米 |
|
浴 室 |
間 |
|
指室外單獨建造 |
|
柴 間 |
平方米 |
50 |
室外搭設(包括什物儲藏間) |
|
化糞池 |
立方米 |
400 |
適用企業 |
|
沼氣池 |
立方米 |
600 |
適用企業 |
|
太陽能 |
臺 |
2000-3000 |
指遷移費用 |
|
空氣能 |
臺 |
5000 |
指遷移費用 |
|
電話移機 |
部 |
15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有線電視 |
部 |
8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寬帶移機 |
部 |
2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空調移機 |
臺 |
150 |
|
|
水表開戶 |
戶 |
|
以自來水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電表開戶 |
戶 |
|
以電力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天然氣開戶 |
戶 |
|
以天然氣公司開戶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視頻監控遷移費 |
個 |
300 |
按監控探頭數量計算 |
|
室外樓梯(鐵) |
臺階 |
80 |
不銹鋼參照 |
|
有圍護曬臺 |
平方米 |
150 |
|
|
雨遮 |
平方米 |
380 |
指水泥 |
|
牲畜用房 |
平方米 |
30-50 |
指室外豬、牛、雞、羊舍等 |
|
路燈 |
桿 |
300 |
指庭院或露臺照明的帶有燈桿的燈 |
|
果雜樹 |
株 |
|
按照征地標準執行 |
|
二、簡易搭蓋(臨時建筑) |
||||
序號 |
類別 |
單價(元/m2) |
說 明 |
|
1 |
主架為竹(木),屋面為油毛毯 |
40-60 |
高3m以上 |
|
2 |
墻體為機磚、空心磚、木層架、屋面為油毛毯(石棉瓦) |
120-15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3 |
鐵支架、角鐵屋架,屋面為彩鋼板,無圍護的搭蓋 |
150-20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4 |
墻體為機磚、空心撾、角鐵屋架,屋面為鐵皮 |
200-24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5 |
工業廠房類的簡易建筑,四周磚墻體或鐵皮圍或方石,鋼屋面或石棉瓦或磚瓦,屋架及承重架為輕型構架 |
250-300 |
層高4米以下 |
|
6 |
活動板房 |
300 |
|
|
7 |
鋼結構大棚 |
50 |
|
附件8
新建安置房價格及裝修、設施標準
一、單價:7784元/㎡(該價格不含室內二次裝修) |
||
|
||
二、裝修標準 |
||
序號 |
分項名稱 |
住 宅 |
1 |
外 墻 |
外墻涂料或面磚 |
2 |
內 墻 |
混合砂漿找平 |
3 |
頂 棚 |
混合砂漿找平 |
4 |
地 面 |
混凝土結構樓地面 |
5 |
門 |
鋼制單扇防盜防火門(入戶) |
6 |
窗 |
塑鋼或鋁合金窗 |
7 |
廚 房 |
地面水泥砂漿找平加防水涂料 |
8 |
衛生間 |
地面水泥砂漿找平加防水涂料 |
9 |
陽 臺 |
混凝土結構樓面 |
10 |
電 梯 |
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
11 |
自來水 |
接到入戶 |
12 |
電 源 |
接到入戶開關箱 |
備注:具體安置房以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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